尚一网讯(记者 王敏 通讯员 曹阳 许宙茜)2022年市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大幕已启,其中一项重点就是严查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戴盔骑行是安全头等大事,但仍有个别驾驶人朋友漠视交警的宣传劝导,骑行不戴头盔的现象屡禁不止。日前,发生在市城区的一起事故,电动车驾驶人的头部直接卡在了小车的后轮下,如果没有头盔保护,后果将不堪设想。
2月13日8时23分许,胡某驾驶车牌号为湘J39×××小型客车沿武陵区人民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人民路水巷口路段掉头时,与同向行驶至该处由杨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杨某连人带车被撞倒在地,头部直接卡在小车的后轮下。幸运的是,由于杨某正确佩戴了安全头盔,在事故发生时很好地保护了头部,致使杨某在此次事故中逃过一劫,身体除多处挫伤外已无大碍。
胡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9条“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之规定,负该事故主要责任。杨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7条“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之规定,负该事故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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