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小明
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湖南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明确提出,要完善全面依法治省体制机制,切实提高立法质量,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完善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机制,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准确把握依法治理体制机制的重点,要做到以下“六个必须坚持”。
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体现党的领导力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我们党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出发、为更好治国理政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是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的全局性问题。”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的统一体现,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党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这就是党的领导力量的体现。
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提高立法质量。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正义是最强的力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已经不是有没有,而是好不好、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国,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好国;越是强调法治,越是要提高立法质量。”我们要完善立法规划,突出立法重点,坚持立改废并举,提高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高法律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要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和程序,扩大公众有序参与,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使法律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更好协调利益关系,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必须改革与法治同步推进,切实增强改革穿透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是复杂的系统工程,改革越深入,遇到的阻力和压力越大,风险越复杂。法治能为改革提供稳定的制度框架,保障改革的顺利进行。要坚持改革决策和立法决策相统一、相衔接,立法主动适应改革需要,积极发挥引导、推动、规范、保障改革的作用,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必须坚定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政府职能转变到哪一步,法治建设就要跟进到哪一步。”要发挥法治对转变政府职能的引导和规范作用,既要重视通过制定新的法律法规来巩固转变政府职能已经取得的成果,引导和推动转变政府职能的下一步工作,又要重视通过修改或废止不合适的现行法律法规为转变政府职能扫除障碍。要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规范权力运行,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到实处,不断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必须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解和规范社会行为、化解矛盾促善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依靠法治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确保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这要求我们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协调各方利益、规范各类行为,让社会在深刻变革中保持活力与秩序的平衡,确保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
必须切实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夯实高水平开放的法治根基。法治同开放相伴而行,对外开放向前推进一步,涉外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涉外法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全面依法治国,事关我国对外开放和外交工作大局。推进涉外法治工作,根本目的是用法治方式更好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促进国际法治进步,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要坚持在法治基础上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在扩大开放中推进涉外法治建设,不断夯实高水平开放的法治根基。要完善公开透明的涉外法律体系,用好国内国际两类规则,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作者系中共常德市委党校法学教研部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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