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日报记者 谭明 记者3月12日从市人大常委会获悉,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十八次主任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的《常德市人大常委会重污染天气应对监督机制》日前已签发,并正式启动运行。该机制是国内首个由地方人大常委会出台的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人大监督的专门机制。
该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湖南省重污染天气防治若干规定》,以依法监督、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公开透明为原则,包括沟通会商机制、监督落实机制、效果评估机制、信息公开机制四项内容。在该机制确定的工作模式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当下抓”和“长久抓”相结合,依法对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落实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其间,市、县、乡三级人大联动,纵向监督同级人民政府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这是市人大常委会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丰富监督模式,用足人大监督方式“工具箱”的又一次探索与创新,旨在充分发挥人大监督职能,加强人大对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监督,常态化检查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运用法治手段和法治方法助推我市空气质量持续向好,坚定不移打赢蓝天保卫战。对重污染天气应对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将依法及时进行询问和质询,针对发现的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问题线索适时启动调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