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日报记者 邓淇月 通讯员 孙文斌 文/图 元旦、春节的脚步越来越近,一些不法分子也蠢蠢欲动,试图非法经营、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近日,桃源县公安局热市派出所联合县应急管理局查处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
经查,车主李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驾驶重型厢式货车从外地承运401箱烟花爆竹前往桃源县热市镇,在卸货过程中被当场依法查获。
目前,李某已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被依法收缴,并运往桃源县烟花鞭炮仓库。
警方提醒: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未经许可不得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一经发现,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