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常德市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政协八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
报 告
——在政协常德市第八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王 鳌
(2024年12月24日)
一
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以来,全体市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共提交提案325件,经审查立案299件,其中大会提案280件、平时提案19件。79家承办单位收到提案后及时研究、认真协商、规范办理,所有提案已于今年8月办复。提案所提意见建议被采纳、问题基本解决或正在解决的有290件,占比97%,委员满意和基本满意率99.7%。
经济建设方面,委员们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建设“三个高地”、推进“二次创业”、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等市委市政府重要部署提出提案69件。政治建设方面,委员们围绕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筑牢高质量发展底线、全面依法治市、防范化解风险、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行政效能、锻造干部队伍等重点领域提出提案64件。文化建设方面,委员们围绕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加强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加强新闻媒体宣传、传承保护传统文化、文旅融合、加强道德建设等时代主题提出提案48件。社会建设方面,委员们围绕增进民生福祉、办好民生实事、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等人民群众关切问题提出提案102件。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委员们围绕改善生态环境、水资源保护、绿色低碳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自然灾害防治等战略要求提出提案16件。
二
(一)突出政治引领,把牢正确方向。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组织委员和相关单位提交平时提案。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期间市领导签批提案48件、签批意见128条。持续优化党领导下的提案工作程序,推动提案工作与重要协商、民主监督、专题视察等活动有机融合,确保了与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同心同向。
(二)树牢精品意识,确保提案质量。持续推动提案工作由重数量向重质量转变。向各级各部门、社会公众征集179条提案选题线索。在维护提案者民主权利的前提下,对不适合立案的26件提案“并、转、撤”。抓好提案类型统筹协调,委员联名提案和集体提案174件。组织提案调研撰写志愿者队伍开展多场次调研、视察、座谈活动,引导培育一批“精品提案”。
(三)丰富协商聚识,增强办理实效。首次组织召开领导签批提案集中交办会。组织承办单位对重点提案提高办理协商层次。督导承办单位更加重视提案办复质量,提案意见建议采纳率优中有进。部分单位将提案办理协商和优化营商环境、改善生态环境等专项民主监督衔接融合,提高了提案监督的“含金量”。
(四)加强常态督办,形成工作合力。发挥重点提案督办的引领作用,市政协领导带队开展督办活动17场次。持续压实督办责任,示范带动作用更加明显。搭建提办双方协商平台,促进提案办理由“重答复”向“重实效”转变。各提案承办单位完善办理流程,以点带面提升了整体办理水平。
(五)深化创新赋能,提升工作实效。召开市政协民主评议提案办理工作会议。坚持汇编《建言与纳策》。在人民政协网等新闻媒体宣传提案工作先进做法。主动为住常省政协委员提供提案线索参考。认真落实中南六省(区)政协提案工作座谈会精神,推动市县政协提案工作同步提质增效。
三
(一)坚持党的领导统领全局。引导委员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锚定“三个高地”、推进“二次创业”,通过提案把党的主张更好地转化为社会各界的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引导提案者聚焦省政协“1453”履职总要求和全市中心工作,将提案履职更好地融入发展。充分发挥提案工作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
(二)坚持聚焦中心精准建言。引导提案者围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常德实践、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选准切口、深入调研、精准建言。继续抓好提案选题线索的征集发布。稳步提升集体提案比例。继续抓好重点提案的定向培育。更好发挥提案调研撰写志愿者队伍的带头示范作用。
(三)坚持深化提案办理协商。继续把改善生态环境、教育、医疗、养老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列为提案办理协商的重要内容。抓好重点提案的领衔督办、对口督办、专题督办、跨年度跟踪督办。对近年来反复提交的提案进行联合跟踪督办。继续开展委员民主评议提案办理工作。
(四)坚持机制保障提质增效。及时修订市政协《提案工作实施细则》和配套制度。完善提案工作联动机制。优化提案主办单位牵头统筹、会办单位积极配合的工作机制。完善提案培训指导机制。完善提案质量和提案办理质量评价体系。持续完善联动交流机制加强对县市区政协提案工作的业务指导。
(五)坚持创新发展优化服务。推动提案征集关口前移。依托政协委员工作室加强和改进集体提案工作。建立重点提案跨年度持续跟踪长效机制。探索建立住常省政协委员和市政协委员提案联动机制。探索开展提案者与提案承办单位“双向评议”,建立提案质量和办理质量“双评价”机制。加强提案公开和信息化建设,增强提案工作的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