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全省基层人大工作推进会议在湘乡市召开。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沈晓明作出批示。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乌兰出席并讲话,副主任张剑飞、陈飞、胡旭晟、周农,党组成员谢建辉、陈文浩,秘书长王晓科出席。
沈晓明在批示中指出,基层人大处于民主法治建设的第一线,是地方国家政权的重要基础,是基层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载体,是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力量。近年来,全省基层人大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守正创新、履职尽责,为推动县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新时代新征程,全省各级党委要进一步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重视发挥基层人大和人大代表的作用,积极为其依法履职创造良好条件。基层人大要深学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立足人大视角、强化法治思维,聚焦主责主业依法高效履职,聚焦改革发展、民生福祉和基层治理释放制度效能,聚焦“两个联系”做好代表工作,聚焦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加强自身建设,为加快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彰显基层人大新担当新作为。
会议指出,推动基层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关键是要解决好基层人大工作怎么看、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全省各级人大要充分认识基层人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加强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打通人大工作的“神经末梢”。
会议强调,县级人大要依法履职行权,加强对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建立季度工作清单制度,着力解决基层人大工作不饱和问题。乡镇、街道人大要依法“开好会”,始终“盯住法”,切实“管好钱”,用心“定好事”,组织“进好站”,聚力“服好务”,有效融入基层治理。
会议要求,基层人大要更加注重争取重视支持,将人大工作与党委工作同频共振,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要更加注重抓好主责主业,纠正基层人大干部专职不专责的问题。要更加注重主动担当作为,不断提升基层人大工作成效。要更加注重科学规范运行,用制度约束把基层人大工作做细做实做规范。要更加注重推动工作落实,把党委要求的、法规明确的、文件规定的、会议强调的、清单安排的,按时保质保量落到实处。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