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日报记者 郭学薇 通讯员 周洋 彭佳倩 文/图 “姐姐,我上学需要身份证,但我的证件过期了,爸妈都在外打工,你能告诉我怎么处理吗?”近日,武陵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接到一位未成年人刘同学的求助。
武陵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带领刘同学到公安户政窗口咨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需由监护人代为申请身份证。当得知刘同学家中奶奶因年迈病重无法陪同办理后,武陵区政务服务中心马上与公安户政窗口对接,公安户政窗口也立即请示上级主管部门批示,决定在遵循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特事特办”,由武陵区政务服务中心作为担保,指派中心“帮代办”专岗工作人员为刘同学的临时监护人。工作人员通过视频通话告知刘同学父亲,并经过了刘同学父亲的同意授权,保存了三方同框截图的凭证,最后附上监护人授权委托书交给公安户政窗口。工作人员全程陪同刘同学完成身份证补办的各项流程。
最终,刘同学顺利补办了身份证,并对工作人员的帮助表达了感谢。
武陵区政务服务中心通过创新服务模式,采用容缺办理,展示了高效的为民服务精神。同时,武陵区政务服务中心也提醒广大家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章第七条的相关规定:“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请广大市民朋友,在办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办理身份证”业务时,确保监护人能陪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