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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金额509万元!这伙涉及房、车贷全链条骗贷团伙被一网打尽
时间:2024-09-06
来源:常德日报·常德融媒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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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日报记者 邓淇月 通讯员 杨婵 近日,汉寿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联合洲口派出所,一举捣毁了一个精心策划的职业诈骗银行贷款的犯罪团伙,斩断了一条由职业骗贷中介和职业包装团伙组成,专门针对经济条件较差、急需资金但不具备贷款资格的人群,通过伪造个人资信诈骗银行贷款的犯罪链条。先后抓获涉案嫌疑人12名,涉案金额高达509.38万元。

偶然的一天,生活拮据的周某华,接触到了一个声称能办理“无需还贷”的职业“贷款中介”。该“贷款中介”宣称,通过他们的“专业包装”,即便个人资信条件不达标也能顺利获取贷款,且后期不需要还贷款,仅需承担可能会面临的“黑名单”风险。并再三承诺只要贷款到账,所有钱款双方对半分配。尽管周某华内心清楚,以他当下的财务状况不可能从正规渠道获得贷款,但在“贷款中介”的花言巧语及利益诱惑下,他决定冒险一试。

根据“贷款中介”的要求,周某华准备好资料并提交至某银行,很快这笔贷款就批了下来,贷款到账44万。可他万万没料到,此时“贷款中介”竟然换了一副嘴脸,拒绝履行钱款平分的承诺,仅分给了他3万元作为酬劳。令他无法接受的是,不仅贷款没有平分,还接连接到催贷电话,面对高额的贷款利息和穷追不舍的电话轰炸,周某华一时间手足无措。尤其是当银行工作人员明确告知,如果继续拖欠贷款,他将会面临法律严惩、会有牢狱之灾时,陷入绝境、心理破防的他决定向警方求助,到汉寿县公安局洲口派出所报案。通过民警的普法教育,他终于意识到,自己不仅成为一名职业“背债人”,还触犯了相关法律。

受理该案后,考虑到该案涉及的人员多、案情复杂、资金流向广。洲口派出所联合经侦大队成立专案小组,迅速展开侦查。随着侦查的深入,一个分工明确的贷款诈骗犯罪链条逐渐浮出水面。在充分掌握了该团伙的犯罪证据后,办案民警立即展开抓捕行动,先后辗转衡阳市、株洲市、岳阳市等地将涉案人员黄某良、许某军、翦某斌、刘某、周某东、朱某然等12人抓获归案,成功捣毁了这条骗贷犯罪产业链。

经查,自2023年2月以来,犯罪嫌疑人黄某良伙同许某军、翦某斌、周某东、朱某然、刘某等人对“贷款客户”周某华等人进行“身份包装”,在“背债人”、金融机构、汽车销售公司、银行、房地产公司之间实施贷款诈骗。他们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由犯罪嫌疑人黄某良负责寻找有贷款需求、但无购房购车能力且征信合格的“白户人员”作为“背债人”;再利用空壳公司给“背债人”进行“身份包装”,为其虚构工资收入、工作单位等信息,并对其进行话术培训。

而犯罪嫌疑人许某军则主要负责寻找适合作案的房源,再由其出面联系垫资人员,为“背债人”垫资购房。犯罪嫌疑人刘某等人则冒充房主与“背债人”签订假的购房合同,并通过提升房屋估值、隐瞒实际房价,从而骗取银行高额贷款。一旦贷款成功后,职业包装团伙、职业骗贷中介、垫资人员等人将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赃款分配,而“背债人”仅能获取极少资金报酬,并自行承担催贷风险。

狡猾的他们,甚至为了拖延骗局被识破,还会为“背债人”偿还6至12期贷款。此外,利欲熏心的他们,还会充分榨干“背债人”的剩余价值,不仅要求“背债人”购房贷款骗贷,还会要求“背债人”按揭购车,车辆到手后,再将新车当作“全款车”转售套现。在这场精心策划的骗局中,涉案嫌疑人周某华、黄某红、刘某主、宁某等人作为贷款人,又是“背债人”;既是受害人,也是行骗者。当“贷款中介”联系他们时,他们心知肚明这一行为的后果,但为了利益甘愿入局,成为骗贷利益链条上最末端的一级。

目前,犯罪嫌疑人周某华(男,51岁,汉寿县人)、黄某红(女,47岁,汉寿县人)、刘某主(男,52岁,汉寿县人)、宁某(男,46岁,邵东市人)、梁某(男,27岁,益阳市安化县人)、王某红(男,50岁,汉寿县人)、刘某(男,39岁,汉寿县人)因涉嫌贷款诈骗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黄某良(男,32岁,汉寿县人)、周某东(男,29岁,株洲市攸县人)、朱某然(男,32岁,株洲市攸县人)、翦某斌(男,35岁,汉寿县人)、 许某军(男,45岁,衡阳市衡东县人)因涉嫌贷款诈骗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编辑:唐文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