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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监督若干规定草案第二次审议
时间:2024-08-30
来源:常德日报·常德融媒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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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日报记者 谭明 文/图 在8月29日至30日举行的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对《常德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监督若干规定(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

该法规草案在6月27日至28日召开的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进行了初次审议。会上,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就该法规草案提出了意见建议。

初次审议后,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通过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多个平台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并邀请法律、物业服务、行政执法等领域专家等召开了立法论证会,针对9个重点论证事项进行专题论证。7月底,立法专班召开集中审修会,结合各方意见对法规草案进行修改,形成《常德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监督若干规定(草案一审修改稿)》,并于8月2日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给予立法指导。8月16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育智率队到鼎城区开展立法调研,听取了鼎城区人大、城管、司法、住建、应急、住保相关负责人以及部分人大代表、物业企业代表、业委会成员代表、业主代表等各方意见。8月20日,市八届人大法制委召开第十一次全体会议,依法对法规草案进行统一审议,形成了《常德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监督若干规定(草案二审稿)》(以下简称草案二审稿)。

草案二审稿在党建引领、职能职责、物业管理指导委员会制度、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信息公示、物业服务企业工作评估和业主委员会工作评议、政务责任、行政处罚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

据悉,本次审议后,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立法专班还将继续结合本次审议的情况,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进一步对法规草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编辑:唐文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