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日报记者 邓淇月 通讯员 苏脂岚 “对不起,您喝酒了,为确保安全,请您下车并配合我们的工作......”近日,常德经开区交警大队在辖区莲池路开展酒驾查处行动中,查获了一名饮酒后驾驶电动三轮车的男子周某。经酒精检测仪检测,该男子体内酒精含量为27mg/100ml,已达酒驾标准。
随后,民警在对周某进行驾驶人身份核查时,发现他自2019年起已有三次酒驾、一次醉驾违法记录。当天,已是周某第五次因酒驾被查获,且这五次均为无证驾驶。此前被查处时,周某还涉嫌包括驾驶未登记、未年检、未上牌、已报废车辆等违法行为,累计罚款7912元,拘留62天,堪称“马路老赖”。
周某无证驾驶和曾醉驾又再次酒驾的违法行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并处暂扣电动三轮车,行政拘留15日,罚款1500元的处罚。
常德经开区交警提醒:酒驾醉驾严重影响驾驶人的反应能力、判断能力,极易引发交通事故,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是严重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市民要自觉抵制酒驾交通违法,谨记酒后禁驾,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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