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萌 通讯员 胡芳勤
随意张贴的“牛皮癣”小广告、乱停乱放的共享单车、违停的机动车以及部分市民在城区乱搭乱建……这些行为不仅影响城市市容市貌,也让城市形象大打折扣。
连日来,我市城管系统全员出动,下沉到创建一线,与街道、社区干部以及城管网格员一起查问题、交任务、促整改,规范人行道停车秩序,杜绝乱搭乱建行为,维护好城区环境卫生整洁。
案例一:乱贴“牛皮癣”小广告
时间:8月22日
地点:金凤川紫小区附近
现场:一些商家门面张贴有“牛皮癣”小广告。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七里桥市容中队对店主进行宣传教育,并联合店主对门面外“牛皮癣”小广告进行铲除。
城管释法:根据《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道路、广场等户外公共场所悬挂、张贴、涂写、刻画、散发广告品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违反本条例之规定,在道路、广场等户外公共场所悬挂、张贴、涂写、刻画、散发广告品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市城管部门呼吁,美丽的市容环境需要广大市民爱护,希望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清理“牛皮癣”小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及时制止、举报各类张贴、涂写、刻画、散发“牛皮癣”小广告的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
案例二:机动车违停
时间:8月26日上午
地点:人民路水星楼人行道
现场:部分市民随意将机动车停放在人行道上,阻塞了消防通道,部分车辆压住盲道。武陵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府坪中队对此处4辆违停机动车车主进行普法教育,要求违停车主尽快驶离人行道。
城管释法:今年1月,我市城区人行道停车泊位施划和停车管理职能,由交警部门正式移交给城市管理部门,市城管执法人员开始对人行道违停进行整治与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两百元以下罚款。
案例三:乱搭乱建
时间:5月26日
地点:鼎城区善池农贸市场周边
现场:善池农贸市场周边有不少商户私自搭建钢架棚,这些钢架棚不仅影响市容市貌,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鼎城区控违拆违办、红云街道组织协调,将善池农贸市场及其周边1000平方米违建钢架棚依法拆除。
城管释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市城区乱搭乱建现象,城管执法队伍将进一步落实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求,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逐步消除存量违法建设,加大新增违法建设打击力度,实现新增违建零增长。